寿宁康复医院:
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1日,根据宁德市《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2022年版)、现行的《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三目录》、《宁德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市内各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和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宁德市寿宁医保局对你院开展基金监管现场检查,我县医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稽核结论,决定对你单位自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违规行为所造成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人民币捌佰伍拾叁元贰角(小写853.2元,其中城乡居民853.2元)予以追缴。
请你单位在7日内将853.2元缴至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户名(宁德市财政局),账户(13200101040012498-0002)。
附件:稽核结论
宁德市寿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