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女职工确诊怀孕并按规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表或生育服务证后,需提供《生育服务登记表》(政务共享信息或纸质材料)、预产期诊断书、银行账户信息,通过闽政通APP线上申请产前登记,或至市内医院医保服务站及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闽政通APP线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点击“医保服务”,左上角“参保地市”选择“宁德市”→在“业务经办”中点击“产前登记”→根据提示信息填写相关信息以及上传所需附件材料→点击保存。审核时限为1个工作日。
注意点:
1.《生育服务登记表》的办理具体可咨询卫健部门。
2.因流产未及时办理生育服务证明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可提供《结婚证》替代《生育服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