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人、社会各界人士: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促进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筑牢医保基金的安全防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欺诈骗保行为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涉及定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3.虚开费用票据;
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6.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7.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8.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涉及参保人员
1.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的;
5.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举报奖励
根据《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奖励举报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
(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线索,并提供了有效证据;
(二)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部门掌握:
(三)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四)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并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五)其他依法依规应予奖励的必备条件。
对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依协议作出处理的举报线索,医保行政部门将按照《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 20万元,最低不少于 200 元。
三、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如发现以上欺诈骗保行为,请及时向我市医保部门进行举报。
(一)拨打市县医保部门举报电话:
麻将胡了2游戏入口2880387;
蕉城医保局 2566366;
柘荣医保局 6190605;
古田医保局 3893572;
霞浦医保局 8866017;
寿宁医保局 5507578;
福鼎医保局 7839211;
屏南医保局 3309508;
周宁医保局 2151883;
福安医保局 6868159
(二)发电子邮件至麻将胡了2游戏入口基金监管举报专用信箱:ybjjck1@163.com;
(三)邮寄举报信及相关资料至麻将胡了2游戏入口或各县(市、区)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