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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德市医疗保障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2-13 10:11 来源:麻将胡了2游戏入口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宁德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承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拟定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筹集征缴、拨付和支付,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医疗服务价格谈判、调整;承担与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谈判和确定工作。

  (四)负责指导、组织、监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

  (五)负责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

  (六)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以及医疗费用的稽查稽核,监测、调控相关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

  (七)负责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按照宁德市委编委《关于调整市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市委编〔2016〕53号)精神,2016年12月,我市设立宁德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简称麻将胡了2游戏入口),在市财政局挂牌。在市财政局(麻将胡了2游戏入口)增设3个机关行政科室:医疗基金管理科、医疗服务价格科、药械采购配送监管科,专门承担麻将胡了2游戏入口具体工作;将宁德市、县(市、区)两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市医管中心),作为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委托市财政局(麻将胡了2游戏入口)管理;将各县(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整合为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机构名称为“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管理部”,为市医管中心的分支机构。麻将胡了2游戏入口、市医管中心于2017年1月挂牌成立,各县(市、区)医保管理部于2017年5月挂牌成立。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宁德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财政拨款  8  4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财政拨款  30  25

 

  说明:2018年部门预算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仅为市本级纳入预算,各县(市、区)医保管理部另行追加预算。

  三、部门主要任务

  宁德市医疗保障管理局主要任务:发挥医疗保障“药、价、保”职能,对全市基本医保、生育保险、药品采购流通、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收付费改革进行管理,实施医药行为全过程监管,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医疗健康需求。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推进医保体制改革工作;

  (二)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医保参保覆盖面;

  (三)大力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

  (四)不断巩固健全城镇医保制度;

  (五)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障水平;

  (六)持续完善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机制;

  (七)认真组织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

  (八)精心测算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九)积极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十)不断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监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宁德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收入预算为11243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435.6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83.7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2435.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33.87万元,公用支出44.09万元,项目支出110557.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2435.66万元,其中宁德市医疗保障管理局预算拨款支出111953.95万元,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预算拨款支出481.71万元(参公219.93万元、事业261.7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65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8.61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420.1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8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年终一个月奖金)、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公用支出、加值班误餐补贴、未休年休假报酬、退休人员公务费及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11880.2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52万元,用于单位的医疗保险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1563.46万元,用于市本级2018年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的缴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01616万元,是闽财社指〔2017〕101号提前下达的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级财政参保补助,用于全市城乡居民参保补助;城乡医疗救助8687万元,是闽财社指〔2017〕95号提前下达的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省级补助,用于全市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救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20.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注: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1877.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33.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0.87万元、津贴补贴69.71万元、奖金6.45万元、绩效工资12.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3.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83万元、住房公积金20.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款1563.46万元。

  (二)公用经费44.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93万元、手续费0.50万元、水费0.62万元、电费3.2万元、邮电费9.88万元、差旅费1.8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劳务费1.72万元、工会经费0.24万元、福利费0.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3.6万元,其中宁德市医疗保障管理局1.8万元、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1.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事务的公务接待活动。比2017年增加3.15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我市医保机构处于改革期间,公务接待费较少, 2018年省级主管部门以及兄弟地市将加强工作指导和交流,因此,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6.39万元,其中宁德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公车运行费1.68万元,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4.71万元。主要用于租用公用平台车辆的费用支出。比2017年增加3.32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我市医保机构处于改革期间,下基层较少。2018年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将加强对县(市、区)调研、协调、指导和督查等工作,公务用车费用将有所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宁德市医疗保障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43万元,比上年增加9.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工作需要。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宁德市医疗保障管理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宁德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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